阿里巴巴國際站發(fā)布關于海關扣關類糾紛實施細則
12月29日消息,阿里巴巴國際站近日發(fā)布了《阿里巴巴國際站關于海關扣關類糾紛實施細則》,旨在為減少海關扣關類糾紛爭議,提升雙方體驗。該規(guī)則于2023年12月27日發(fā)布,2024年1月3日規(guī)則生效。
規(guī)則內容顯示,海關扣關是指買家選擇''商品被海關查獲''(Products were seized at customs)為原因發(fā)起的糾紛,常見的具體糾紛場景包括因商品不符合相關國家或地區(qū)(包括但不限于出口國、目的國、中轉國)法律或政策規(guī)定、商品涉嫌侵權、清關責任方怠于履行清關義務等導致商品被海關扣留或長時間滯留的情形。
阿里巴巴國際站發(fā)布關于海關扣關類糾紛實施細則 圖源:Alibaba.com規(guī)則中心
此外,本規(guī)則僅適用于在線交易成交的所有信用保障訂單,不包括E收匯訂單,E訂單,美國GGS,港臺和馬來訂單。
平臺強調,雙方因貨物被海關扣留或長時間滯留而產生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糾紛,無法在合理期間達成一致意見或賣家未在五日內響應的,買家可以申請平臺介入,系統(tǒng)將視情況執(zhí)行買家方案或升級仲裁。
若糾紛上升至平臺,平臺有權視具體糾紛情況要求舉證責任方在平臺設置的舉證期內積極配合舉證。清關責任方需限期內提供貨物被海關扣留或長時間滯留的有效證明。
阿里巴巴國際站關于海關扣關類糾紛實施細則 圖源:Alibaba.com規(guī)則中心
關于糾紛的舉證要求,平臺予以認可的相關憑證包括:海關文件或其他有權機關出具的相關憑證;可供在線核驗的物流信息且信息包含貨物被海關扣留或長時間滯留海關;權威第三方承運服務商的情況說明;其他平臺可認可的憑證。
賣家需提供的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發(fā)貨憑證;商品被海關扣留或長時間滯留系買家原因的相關憑證;其他證明材料。
買家需提供的證明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被海關扣留或長時間滯留系賣家原因的相關憑證;買家有正當合理理由拒絕配合清關的相關憑證,例如賣家嚴重逾期且未經買家同意即發(fā)貨、賣家未按約定方式發(fā)貨且拒絕提供合理解決方案、嚴重的貨描不符等;物流、海關未提醒收貨、清關等證明導致貨物退回;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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