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網絡水軍,將被抖音一鍋端
抖音治理“同質化網絡水軍”類違規(guī)行為
平臺上的網絡水軍活動太猖獗,抖音坐不住了。
5月9日,《抖音安全中心》公告稱,即日起抖音將針對“同質化網絡水軍”類違規(guī)行為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對違規(guī)內容和賬號,平臺將采取內容下架、賬號禁言、取消營利權限等手段進行處置,同時對于涉嫌犯罪的水軍團伙,平臺將搜集線索后報警。
圖源:抖音安全中心
在公告中,抖音指出了“同質化網絡水軍”類違規(guī)行為的內容特征和行為特征,即在平臺上利用低質雷同素材批量制作視頻,博取流量后通過各類營銷方式變現。
盡管此類賬號表面上只是發(fā)布一些低質、同質內容,但背后實際有黑產團伙,以“網賺”、“收徒”為名,大規(guī)模誘導普通用戶加入“團隊”,進而繼續(xù)遙控、指揮各類賬號大批量生產“低質”“同質”“蹭熱”等類型的視頻,已具備網絡水軍特征。
這些行為影響平臺健康的生態(tài)以及用戶體驗,還會滋生違法犯罪問題。今年4月,就有2858個平時發(fā)布低質內容的賬戶,同時發(fā)布同質化視頻,稱自己高三的孩子成績年級前十,就是因為吃了某種保健品。
此類視頻的目的很明確,就是通過夸大保健品的效果來誘導用戶購買該保健品,實現流量變現。
圖源:抖音安全中心
相類似,還以賬號“少**土”為例,同樣在4月份,該賬號與其他4715個長期發(fā)布低質內容的賬號,同時發(fā)布“中國三大怪象”同質化內容,使用AI生成的虛假外國“經濟學家”形象,推介炒作一款白酒。實際上,這些“經濟學家”從形象到名字,全部是虛假的。
圖源:抖音安全中心
網絡水軍發(fā)布虛假和誤導性信息,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擾亂了平臺的生態(tài)秩序。而家長和老年用戶往往是被欺騙的主要群體之一。
實際上,在進行水軍行為前,相關賬號會事先發(fā)布低質內容博取流量、積累粉絲,因此平臺將重點治理符合下列特征的內容和賬號:
第一,騙取點贊類。相關賬號常常在畫面中設置假的誘導按鈕,如“青少年模式”、“關閉轉賬”等,引誘用戶多次點擊虛假的“關閉”,騙取點贊效果。
第二,誘導互動類。大量發(fā)布雷同的簡單求助內容,以“怎么辦”“在線等”方式,騙取用戶評論。
第三,博取特定人群流量類。使用雷同文案,只修改個別語句,博取特定人群流量。如“屬雞的人有福了,你們善良、勤勞……”“姓李的人,都特別聰明”
第四,低質剪輯拼接類。內容為簡單剪輯拼接影視、小游戲畫面,或者視頻畫面為影視、小游戲、解壓手工,音頻文案為網絡小說。
總之,用戶需要提高對網絡水軍的認識和警惕性,不要輕信剪輯“網賺”項目,聽“指揮”而發(fā)布雷同、低質信息,避免被誤導和欺騙。
網絡水軍的危害有多大?
當然,網絡水軍絕對不僅僅只是博取流量來營銷方式變現這么簡單。他們還會從事惡意引導、有償刪帖、捧人造勢、制造虛假熱點、控評論等活動。
如今的各大社交網絡平臺和電商平臺,偽裝成普通網民、消費者發(fā)布不良信息來謀求盈利的亂象屢禁不止。
比如近日,大慶市公安局就破獲了一起“網絡水軍”犯罪案件。經審訊,李某2023年6月以來伙同他人充當網絡水軍,對多個社交平臺賬戶及發(fā)布的內容進行“關注、轉發(fā)、點贊、評論”,非法獲利2萬余元。目前,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圖源:央視新聞
4月14日,一開封網民王某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短視頻平臺發(fā)布了關于某地不要萵筍的虛假信息,導致大量不明真相的群眾被誤導,前往搶挖萵筍,給當地帶來不必要的困擾。隨即,開封公安機關對王某處以行政處罰。
這些還只是小打小鬧,涉案金額不大,危害性暫且處于可控范圍。但在電商平臺,網絡水軍們已經形成了完整的產業(yè)鏈。刷單、控評、虛假好評,讓商品成為直播間“爆款”,引導消費者搶購,對正常的市場競爭和消費者權益造成損害。
去年11月份,安徽亳州警方打掉一個為直播帶貨提供虛假宣傳服務的犯罪團伙。商家在直播間帶貨時,一個“刷手”同時操作30個號,扮演多個買家角色和主播互動。此時你會發(fā)現,在一個30人的直播間中,有28人都是水軍。
實際上,互動倒是沒什么問題,關鍵是這些評論都具有傾向性,夸大商品效果、以次充好,誤導消費者,甚至這些“網絡水軍”推銷的商品缺乏相關許可。
這不僅損害了消費者權益,還阻礙了直播電商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電商平臺的算法規(guī)則普遍將好評數量和下單量作為商品曝光率和排名的重要因素。
當越來越多的不良商家通過雇傭“網絡水軍”的手段,來制造虛假的交易量和評價量,優(yōu)質商品因為缺乏真實的推廣而被埋沒,而劣質商品則借著虛假宣傳獲得大量曝光。
劣幣驅逐良幣,平臺上充斥著虛假交易和評價,最終勢必導致用戶流失和市場份額下降。
網絡水軍屢禁不止,自然是因為獲利頗豐。再次以上述安徽亳州警方破獲的網絡水軍犯罪團伙為例,據警方查獲,短短10個月的時間,該團伙非法牟利200余萬元。
一個“刷手”一單可能賺到1至3元的傭金,業(yè)績高的每月收入超5萬。去年,公安機關偵辦800余起“網絡水軍”相關案件,涉案金額竟能夠達到80余億元。
平臺仍然任務艱巨
為了獲取更多的流量、關注度或利益,一些商家、個人或組織選擇雇傭網絡水軍來制造虛假輿論、刷單、控評等。這種利益驅動使得網絡水軍問題愈發(fā)嚴重。
為了應對此類問題,各大平臺持續(xù)加大網絡水軍的治理力度。今年4月,抖音已經發(fā)布公告,對“售賣賬號”、“售賣好評”、“惡意控評”三類水軍行為進行重點打擊。
此前北京、廣東、上海公安機關還與新浪微博、快手、騰訊、小紅書等大型互聯網平臺聯合發(fā)布“拒絕網絡謠言 清朗網網絡環(huán)境”倡議書,號召平臺和內容生產者共同維護網絡秩序。
不過,由于通過偽裝成普通消費者或網民,還會不斷改變策略、手法和工具,具有復雜性、隱蔽性和變化性等特點。因此,電商平臺上的治理網絡水軍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盡管我國已經出臺了一系列規(guī)范互聯網市場和網絡行為的法律法規(guī),但在網絡水軍治理方面仍存在一些法律漏洞和模糊地帶,使得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在這過程中,電商平臺理應承擔重任,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對網絡水軍的活動進行監(jiān)測和分析,及時發(fā)現網絡水軍的違法行為。
總之,治理網絡水軍需要電商平臺長期、持續(xù)的努力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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