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物流:公司未披露累計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約660.8萬元
4月20日消息,河南新寧現(xiàn)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寧物流或公司)日前發(fā)布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區(qū)人民法院送達的《受理案件通知書》等文件,佛山新粵寧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佛山新粵寧)與深圳市新寧智能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參股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智能)合同糾紛一案及深圳市新寧現(xiàn)代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新寧現(xiàn)代物流)、深圳市新寧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新寧)、深圳市新寧供應鏈有限公司(公司全資孫公司,以下簡稱深圳新寧供應鏈)、惠州市新寧現(xiàn)代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惠州新寧)與深圳智能合同糾紛一案均已立案。
公告顯示,佛山新粵寧與深圳智能合同糾紛一案,原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深圳市新寧智能物流有限公司向原告佛山新粵寧物流有限公司支付欠款6,722,939.01元(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資金占用損失,資金占用損失以6,722,939.01元為基數(shù)按照一年期LPR的四倍自應付之日起計算至付清之日止。
深圳新寧現(xiàn)代物流、深圳新寧、深圳新寧供應鏈、惠州新寧與深圳智能合同糾紛一案,原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深圳市新寧智能物流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欠款34,058,699.80元(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資金占用損失,資金占用損失以34,058,699.80元為基數(shù)按照一年期LPR的四倍自應付之日起計算至付清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的累計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合計約為人民幣660.8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jīng)審計凈資產(chǎn)的30.4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為原告涉及的訴訟、仲裁案件金額合計約為人民幣637.8萬元,占上述訴訟、仲裁總金額的96.52%;公司及子公司作為被告涉及的訴訟、仲裁案件金額合計約為人民幣23萬元,占上述訴訟、仲裁總金額的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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