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發(fā)布電動三輪車/低速四輪車線上銷售模式專項治理公告
林月
2022-06-23 18:26
6月23日消息,據京東平臺規(guī)則中心消息,近日,京東發(fā)布電動三輪車/低速四輪車線上銷售模式專項治理公告。京東表示,為規(guī)范商家電動三輪車/電動低速四輪車商品經營,保護消費者權益,京東現(xiàn)對平臺內電動三輪車/電動低速四輪車商品整車銷售模式進行專項治理,該公告6月20日起生效。
據了解,本公告適用于入駐京東開放平臺且經營三級類目為“電動三輪車/低速四輪車”的商家店鋪。若商家在平臺內經營電動三輪車/電動低速四輪車商品的,在發(fā)布商品時需設置全款售價,出售商品需以全款進行銷售,如涉及預售商品請商家使用預售系統(tǒng)完成操作。
全款售價(或整車售價),指整車的全款售價、非小額首付定金,線上需以全款售價進行成交,消費者無需再向商家支付尾款。經在商品詳情頁面明確顯著說明,商品設置的全款售價可不包括消費稅、車船使用稅、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等額外稅費。
自2022年6月20日起,經營三級類目電動三輪車/電動低速四輪車的商家應對涉及商品進行自檢自查,并在2022年6月25日23點59分前完成整改,自檢自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標題、商品詳情頁面、咚咚、短信電話、三方鏈接等渠道不應含有關于“線上支持定金、線下支持尾款”等類似表述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誘導消費者跳轉至第三方網站或客戶端的行為。
自2022年6月25日起,針對整改期結束后仍存在違規(guī)情形的店鋪,京東有權依據《京東開放平臺發(fā)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細則》、協(xié)議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違規(guī)積分、下架違規(guī)商品、延遲結算、店鋪屏蔽、終止合作等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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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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