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發(fā)布圖書類目商家銷售激勵政策(2022.5.23-2022.6.30)
6月6日消息,京東平臺近日發(fā)布京東開放平臺圖書類目商家銷售激勵政策(2022.5.23——2022.6.30)(以下簡稱政策)。
政策顯示,為助力圖書POP商家銷售增長,高效利用大促期流量紅利,實現(xiàn)京東平臺銷售規(guī)模擴大,針對POP的SOP類型商家制定銷售激勵政策,滿足商家銷售激勵標準的店鋪可獲得廣告虛擬金獎勵。激勵范圍:京東開放平臺主營圖書類目(圖書-文化用品-筆類/書寫工具類目除外)的POP-SOP模式商家。激勵周期: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30日。
2021年以前入駐的店鋪:激勵周期內(nèi)該店鋪GMV(京東商城的商品與服務銷售金額,按出庫時點統(tǒng)計,扣減各項基礎(chǔ)優(yōu)惠、優(yōu)惠券及拒收、退貨)同比增長不低于30%,增速同比不低于2022年Q1,且激勵周期內(nèi)店鋪日均GMV不低于2022年1月至4月日均GMV的1.2倍,則取同比、增速和日均倍比中最高者作為對比項,返還超出部分2%的廣告虛擬金(注:如2022年Q1增速為30%,店鋪銷售總額增速為最高項,則以此為對比,返還其超出Q1增速部分2%的廣告虛擬金)。
2021年1月1日及其以后入駐的店鋪:激勵周期內(nèi)該店鋪GMV達到10萬,且不低于Q1增速,且激勵期店鋪日均GMV不低于22年1-4月日均的1.2倍,則取增速和日均倍比中高者作為對比項,返還其超出部分2%的廣告虛擬金。沒有同比數(shù)據(jù)的店鋪取日均倍比超過1.2倍部分返2%廣告虛擬金。其中,扣點2%及以下的渠道GMV不計入店鋪激勵銷售基數(shù)。
若商家以任何不正當方式(如刷單)獲取本協(xié)議激勵的,京東有權(quán)依據(jù)《2022年京東開放平臺違規(guī)管理規(guī)則匯總》追究商家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商家因此而獲得的全部激勵,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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